和近年来的所有热门游戏一样,万众瞩目的《黑神话:悟空》也没能逃过泄密。
就在正式发售前夕,几段几十秒长度的游戏视频开始在互联网上传播,四散于各个群聊和视频平台。尽管游戏科学针对相关泄密采取了一定补救手段,但想要彻底阻断其民间传播,放在网络环境无比复杂的当下恐怕并不容易。
很快,海内外的玩家社群中都出现了不少与此相关的讨论。有人根据画面素材推测剧情走向,引得更多玩家心痒难耐,悄悄留言“求个链接”。也有人担忧模糊零散的泄密会为《黑神话:悟空》带来本不必有的负面影响,不禁痛心疾首,发帖呼吁大伙抵制偷跑……
《黑神话:悟空》制作人回应,图源微博@Yocar-冯骥
无论国内还是海外,与重磅游戏伴生的“游戏偷跑”现象堪称屡见不鲜。事实上,放眼中国游戏圈,头部厂商与项目几乎无一例外“苦偷跑久矣”。甭管你是手游还是端游,免费还是付费,礼物被提前拆开的隐忧总是挥之不去。
今天,是时候重新审视这一困扰本土游戏行业的顽疾了。
谁泄密?谁受伤?
《黑神话:悟空》提前泄露的内容不止几段视频素材。
此前,一份长长的英文成就名单早已在外网流传,数量上与《西游记》故事里的“九九八十一难”相呼应。得到机翻之后,其中文版本又被搬运回本土社区,隐秘传播于《黑神话:悟空》爱好者的小圈子。
图源网络
考虑到不久前全球游戏媒体试玩测评解禁的背景,这两次偷跑很有可能就源自部分媒体渠道。
毫无疑问,由行业惯例构建的预先游玩场景,注定是游戏偷跑的重灾区,包括基于测评目标的媒体试玩以及各种类型的用户内测。换言之,这里的“内鬼”往往便是媒体人员或者内测玩家。
基于情报来源的差异,另一类“内鬼”也被称作“舅舅党”。其含义最早是指泄密者通过在游戏厂商任职的亲属获取内幕信息,后来泛指出自制作团队内部的泄露源。不难想见,“舅舅党”在内,玩家媒体在外,里应外合之下,再怎么保密的项目也会被漏成筛子。
而如果是依赖线下实体渠道的游戏作品,那么泄密的情况就更为复杂多变了。
具体来说,实体光盘一旦决定面向零售渠道提前铺货,就不得不承受各个环节的泄密风险,“内鬼”可能是物流人员,可能是仓储人员,可能是电玩店老板的小侄子,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心血来潮、翻 墙行窃的闲散过客……在海外游戏圈,此类新闻层出不穷,调查结果有时朴素得令人发笑。
《塞尔达传说:王国之泪》泄露事件,图源网络
再看中国游戏行业,除了上面列举的种种情况,还有更多需要想象力的泄密路径。有时是因为游戏公司的外包团队不甘寂寞,有时是因为商业联动的线下物料被工作人员晒到了社交平台……
总而言之,由于游戏产业多环节协作的复杂性与日俱增,内容的生产环节与公布环节间又必然存有缝隙,所以所谓“内鬼”必然防不胜防。
然而就算难以管控,游戏公司却也不能彻底躺平,毕竟“内鬼”和泄密现象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
不准确爆料造成的无谓争议、泄密者刻意引流滋生的舆论危机、跨版本偷跑引发的错误预期,都会对游戏方的运营节奏造成伤害,导致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并且大大挫伤幕后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不体面的方式辜负创作者的心血。
往远了看,过去有因为“内鬼”偷跑而屡屡卷入社区骂战的米哈游作品《原神》,往近了看,前阵子也有泄密频繁到在热搜榜“买房”挨骂的叠纸游戏《恋与深空》。
除了游戏开发方,玩家其实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受害者。以《恋与深空》为例,该游戏在短短半个月内连遭多次偷跑,线下品牌联名策划接连泄露,连意义重大的新角色“秦彻”都被早早曝光建模形象。风波之下,不仅叠纸游戏的办公室亮灯整夜加班,大量玩家也忍不住在社交媒体上宣泄不满情绪。
图源小红书
在分外强调情感链接的乙女游戏界,玩家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游戏厂商对偷跑的愤怒。因为用户自身也希望心仪角色拥有一个足够盛大的出场,而不是被半成品式的泄露素材“偷走”初次邂逅的仪式感、惊艳感。
说到底,玩家、厂商与背后每一个付出努力的工作人员,都不该为“内鬼”的一时痛快而买单。
为了应对偷跑,开发团队有时不得不打乱原本制定的宣发节奏,选择提前披露PV、人物设计等等。叠纸的《恋与深空》如是,米哈游的《绝区零》亦如是。
但一味妥协忍让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越来越多的游戏公司决定动用法律手段反击。
“秦彻偷跑”引发轩然大波后,《恋与深空》项目组发布公告称,将视调查结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及刑事等一切必要维权手段,严厉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同时,《恋与深空》开通了收集相关线索的专项邮箱,作为用户反馈恶意泄密线索的官方渠道,态度十分坚决。
图源微博@恋与深空
事实上,今年以来已经有多个游戏公司在法律维权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多起侵权案件得到审理判决,值得关注的良性信号不断释放。
前不久,知名手游《王者荣耀》官方就与用户分享了一则喜讯。通过法律途径,《王者荣耀》成功为一起颇具代表性的泄密案例画上了大快人心的句号。
这一事件起始于2023年。根据成都高新法院公开的信息,被告人刘某某是以发布《王者荣耀》游戏操作解说短视频为业的资深博主,他于2023年初非法获取到《王者荣耀》尚未公开的研发中皮肤,此后又自行在互联网上搜集大量新皮肤信息,陆续剪辑制作所谓的“爆料视频”。
短短4个月间,刘某某发布《王者荣耀》“爆料视频”33个,获取点赞量超178万,账号粉丝数量猛涨至70余万。与此同时,他大量承接平台广告任务,结算的广告收益多达数十万元。
图源王者荣耀公众号
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偷跑行为,《王者荣耀》踏上了一条时间跨度一年多的维权之路。
2023年6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对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4月,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以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成都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腾讯公司作为著作权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某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直到近日,维权之旅终抵终点,高新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此,环球经纬所律师方梓楠评价道:“王者荣耀案是首起以侵犯著作权罪为路径对泄密行为课以刑责的案件,相较此前以民事为主的纠纷,在打击力度上有所加强。”
就法律依据而言,刘某某的泄密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其前提是,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者荣耀》游戏中的角色形象外观、技能动作、出场动画效果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腾讯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
从这个角度看,作为成都法院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王者荣耀》这一维权案例再度明确了角色皮肤等特定内容形式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法律地位。这对于整个游戏行业,对广大开发者而言,都无疑是一剂至关重要的强心针。
如今,“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已经成为网友们常说的调侃之语,但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件事上,虚构的数据河流依然有着明晰的边界。即便是在流量经济无比火热的年代,捕捉注意力的行为也应当合规合法、有所不为。
向前延伸的维权之路
在依法打击泄密侵权的过程中,以游戏为代表的新型媒介内容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应有的关切。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游戏公司们实际遭遇的泄密场景复杂多样,再加上泄密人员身份各异,维权实践仍然可谓“任重而道远”。
方梓楠律师告诉刺猬公社(ID:ciweigongshe),针对游戏泄密行为,此前一般是通过合同违约或者侵害著作权的路径进行救济,但这两种路径各有局限性。
“合同违约仅能规制部分负有保密义务的群体(如内部员工、供应商、测评博主等),侵害著作权则只能针对泄露内容属于《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情形(如游戏画面、角色立绘、剧情文本等)。而实践中,泄密情形是复杂多样的,泄密的行为人不一定与厂商存在特定联系,泄密的内容除了作品外,也可能包括抽象总结后的游戏信息或商业计划,此前的维权路径在保护的范围上存在缺口。”方梓楠解释道。
比如对二次元游戏而言,卡池安排是“内鬼”爆料的核心板块之一。但这并不属于人们通常理解的“作品”范畴,却能在短短一句话的泄密过程中对游戏方造成不小的干扰。通过诱导性表述,“内鬼”们披露的游戏信息可能会引发玩家的错误预期或情绪,进而导致场外风波,损伤游戏口碑。
不过随着游戏公司积极维权,越来越多的案件判决逐渐公布,可依靠的维权路径正在不断向前延伸。就拿上海浦东法院新近宣判的米哈游维权案来说,新的进展已经出现。
此前,米哈游为旗下热门游戏《崩坏:星穹铁道》招募了多名玩家参与了测试,并要求参与者对未公开的游戏内容签署保密协议。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玩家陈某先后8次前往游戏测试机房参与测试,于此期间携带电子设备对测试内容进行了偷录、偷摄,并多次向第三人披露游戏内容。
2024年3月,米哈游影铁以未公开的游戏角色设计可能遭到提前泄密为由,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于48小时内依法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陈某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在参与游戏测试过程中擅自摄录的游戏内容。
4月,米哈游影铁向法院提起诉讼,7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享有的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并在“米游社”APP上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图源米游社
要知道,此案判决是截至目前为止,对测试玩家泄密未公开游戏内容侵权行为判赔额度最高的判决,也是首个全额支持的案例。同时尤为重要的是,这一案件还涉及到了“行为保全”这一特殊制度——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施行以后,权利人可以借助“行为保全”措施有效及时保护其商业秘密。
方梓楠表示:“米哈游案首次将未公开的游戏内容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客观上提高了泄密行为规制措施的周延性。可以想见,在此案后,陆续可能会出现因泄露抽象信息而被诉侵害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然,更广泛的泄密维权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方梓楠指出,游戏泄密的场景具备多样性,商业秘密的认定也附随一系列的严格要件,尽管有米哈游案在前,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抢跑、”舅舅“行为都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实践中,部分信息的流出并不必然对游戏厂商产生损害(事实上,部分厂商甚至会以”外泄“的形式进行宣发或市场风向判断),具体定性仍要结合行为情节进行判断,地方司法实践也要防止落入套路化判断的窠臼。”
相信假以时日,随着法律实践沉淀完善,游戏公司的维权之路将变得更为通畅明晰,更多的创意结晶能受到它们应得的尊重与保护。